环境生态污染
信件编号: | 20241219002 | 来信时间: | 2024-12-19 20:23 |
---|---|---|---|
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姓名: | ***** |
内容: | 尊敬的陇南市建设委员会领导: 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中能审阅来自老百姓的心声,盐官镇原址“粮站”由盐官镇府于2012年改造成“商场“,改造完成后由于政府监管力度不够,商场未能投入使用,现在已经成为垃圾坑,这个商场已经成了三无管理区域,既然是政府的产权,政府可以监管起来,发挥当时设计的目的,政府也可以收取一定的物业管理费,相信所有商户会同意交一定的物业管理费,政府要敢于管理,敢于制定管理规定相关的条款。不能每一届都懒政思维。 请领导百忙之中现场勘察情况,感谢领导! 此致 敬礼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甘肃省陇南市礼县盐官镇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2025-01-03 17:27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12月19日,您在陇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留言,反应盐官镇第二农贸市场有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核查,盐官镇第一农贸市场改造完成后,为了保障商场环境卫生,盐官镇政府安排恒鑫环卫公司固定专人每天进行清扫,并未向商铺经营者收取垃圾费,商铺由镇综合执法队和市场监管所定期督促规范经营秩序,不存在“处于无人管理状态”的情况。 下一步,盐官镇政府在充分听取商铺经营代表的意见建议后,将成立商场经营者协会和物业管理办公室,健全商场管理办法、物业费收取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督促管理人员更好的服务于经营者和消费者,提高管理服务意识。 礼县盐关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