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设施建设
| 信件编号: | 20260729002 | 来信时间: | 2026-07-29 11:26 |
|---|---|---|---|
| 信件类型: | 我要建议 | 姓名: | ***** |
| 内容: | 尊敬的市领导: 您好!我是一名在读的大学生,作为土生土长的陇南人,我很在意家乡的发展。所以就所看到的体育基础设施稀缺的现象提出一些建议,希望可以增加一些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 每次放假回来,总想找个可以锻炼身体的地方,所以沿着长江大道从头走到尾,往往看到最多的是台球桌,而更为普惠性的乒乓球台、篮球场、羽毛球场等等却是少之又少,偶尔找到几家室内的体育馆,价格却让人望而却步。目前,国务院印发“十五五”时期关于全民健身行动的计划,里面最为重要的既是建设一些为大多数人民群众可及、可用的体育基础设施,也明确提出资源要向年轻人和老年人倾斜。我想,公共产品的价值实现在于最大程度的实现其的规模效益,而这也是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坚实举措。这样的举措必然会对扩大内需,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注入活力 所以,我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利用好城市中的“金边银角” 2.做好维护 |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答复时间:2026-07-31 11:02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2026年7月29日,您在陇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留言,反映城市公共体育基础设施不足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收到留言后,我局作为文旅(体育)主管部门,您作为一名在读大学生,心系家乡发展,围绕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提出的建议很有见地,我们表示感谢。您在留言中提到的“十五五”时期全民健身行动计划,正是当前我省推进体育强省建设的重要方向。 关于您提出的利用城市“金边银角”及做好设施维护的建议,我局组织核查认为,城市健身器材的安装涉及多个部门职责,实施安装健身器材的场地属于园林、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管理。城市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的规划审批和土地使用,需由自然资源、园林等部门统筹安排;新建住宅区配建体育设施则涉及住建部门的规划验收等环节。城市周边空地的开发利用涉及土地性质和规划用途等复杂因素,实施难度较大。我们将积极向市、区政府报告,建议有关部门在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更新中,统筹考虑将健身场地设施纳入专项用地规划,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留出空间。同时,我局将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推动解决体育设施用地难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陇南市武都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6年7月30日 |
||
甘公网安备 621202021000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