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陇南市职工落实育儿假的请求

信件编号: 20260729003 来信时间: 2026-07-29 22:51
信件类型: 我要建议 姓名: *****
内容: 尊敬的市长您好! 我是一名3岁以下幼儿的家长,也是本市的一名普通职工。首先非常感谢市政府在优化生育环境、完善配套支持政策上的持续努力。《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的育儿假,对我们这样的双职工家庭来说,无疑是极大的关怀。 在实际生活中,我观察到身边不少有同龄孩子的同事、朋友,因为担心影响绩效考核或单位工作安排,往往“不敢休”“不能休”,导致这项暖心政策在执行层面略显滞后。我们非常理解各单位在人员调配和业务运转上的难处,但也期盼这份法定的亲子时光能真正走进现实。 因此,冒昧建议相关部门能否进一步加强政策宣导,细化育儿假的适用与保障机制,消除职工的休假顾虑,让好政策真正惠及每一个有需要的家庭。这不仅能缓解育儿压力,更能提升市民的幸福感与归属感。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倾听基层心声,盼复。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甘肃省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6-08-03 16:12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7月29日,您在陇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留言,反映陇南市职工落实育儿假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市职工权益保障工作的关注和建言。您提到的育儿假“不敢休、不能休”的现实困扰,我们感同身受,也高度重视。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享受育儿假,是《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的法定权益。针对政策落地的堵点问题,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完善配套机制,兼顾单位用工实际与职工休假需求,推动暖心政策真正惠及每个家庭。职工若遇育儿假权益被侵害,可向属地人社部门投诉,我们将依法依规核查处理。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祝您工作顺利、阖家安康! 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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