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226000139393082/202503-00002 信息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内容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日期: 2025-03-14
发布机构: 市水务局 文号:
名称: 陇南市水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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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水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市水务局发表时间:2025-03-14 09:03责任编辑: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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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水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市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持续加强水利法治建设力度,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治水管水能力,现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推进法治水利建设方面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水利法治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一年来,始终把法治建设作为水务工作的重要抓手,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水,持续加强对水利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将法治理念贯穿于水务工作的全过程。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印发了《2024年全市水务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持续推进法治水利建设走深走实。二是强化学法用法。建立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年终述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普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和干部职工学习教育的重要任务,常态化组织在职执法人员,开展《水法》《防洪法》《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法律知识测试等手段检验学习效果,提高了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学习自觉性。今年以来,组织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全员参加市委党校专题培训,组织开展科级及以下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4个课时,培训干部47人次。专题学习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3次,组织55人参加全省公务员网络培训学习、20人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29名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学习,通过多层级、多维度培训学习,进一步提升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思维。三是提升执法能力。结合河长制工作,在陇南市委党校举办“2024年陇南市基层河湖长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邀请党校的领导、专家和教授,理论联系实际、运用典型案例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河湖长制、河道管理、水行政法律法规等方面做全面深刻系统的讲解,培训学员61人次,有效增强基层河湖长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持续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能力提升。今年1月,市水政监察支队1家单位和10名执法人员被省水利厅分别评为先进集体和个人,开创了我市水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

(二)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一是健全普法责任体系。制定印发《2024年全市水务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下发普法责任清单,全局各科室、下属单位齐抓共管,负责各自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二是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以第32届“世界水日”、第37届“中国水周”宣传活动为契机,围绕河道采砂管理、河湖治理保护等宣传主题,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扫黑除恶斗争结合在一起,组织市县水务部门进行了广泛、多样、丰富的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共出动水法宣传车40台次,搭设宣传台65个,发放《水法》《长江保护法》等水法律法规彩页、宣传画/册等约5万余份(册),接受群众咨询1万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各级执法人员结合日常巡查检查、专项执法行动等时机,深入涉水企业、沿河乡镇、街道等进行上门宣传,进一步增强了水利行业企业依法经营,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河湖治理保护意识。

(三)持续加强水行政执法力度。一是开展水行政执法检查。持续加强对重点河段、敏感水域的巡查检查频次,将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自查整改与受理投诉相结合,市级层面与公检法司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2次,向各县区下发《现场交办单》18份,交办问题73个。二是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印发了《全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方案》,组织检察、工信、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扎实开展全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以县区为单元开展全流程、拉网式问题排查,依法整治河道非法采砂、企业无序生产经营等两类问题,推动健全管理责任、规划许可、日常监管等三大机制。共出动执法人员3145人次,车辆778车次,巡查河道2.6万公里。三是足额征收水资源费。市水务局行政许可取水企业,委托市水政监察支队承担水资源费征收工作。为了完成好委托任务,市水政监察支队创新工作方法,把政策法规宣传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变“上门摧”为“主动缴”,既维护了法律法规的威严,又不使国家资源流失。2024年,足额征收15家市级取用水企业应水资源费。

(四)及时处置水事隐患矛盾问题。一是依法处置水事舆情信访。始终坚持为群众排忧解难,着力解决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通过河长制公示牌、政务网站、河道采砂公示牌等途径公开监督举报电话,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针对接到的舆情信访信息,第一时间现场核查处理,及时向群众答复,做到群众有诉求、部门有回应,而且有速度更有温度,今年共核查处理河湖管理类舆情信访问题29件。二是排查化解水事隐患矛盾纠纷。以嘉陵江、白龙江、西汉水等河流为排查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河湖问题整治和水事隐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摸排范围超过5000公里,监管对象200余个,调处化解水事隐患矛盾纠纷2个。

(五)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开展“部门走流程优服务”活动,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动态化更新水利部行政许可事项26项,优化线下和线上事项办理各类申请表格,全年办理水利服务事项103项,且未收到相关投诉,办理满意度较高。根据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反馈问题制定了水利部门整改清单,整改问题6项。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已完成2项抽查任务。

(六)依法规范河道采砂管理。一是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对全市有河道采砂任务的白龙江、西汉水、白水江等32条河流,逐河段落实133名采砂管理县级以上河长、水行政主管部门、现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等“四个责任人”,进一步健全河湖长挂帅、水利牵头、多部门协同、社会监督的采砂管理联动机制,靠实工作责任。二是摸清河道采砂底数。对全市河道采砂规划、许可、开采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截至目前,全市共印发河道采砂规划8个,设置可采区106处,规划可采总量1302万m³,年度控制开采总量346万m³。共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6本,许可量72.9万m3。三是加强源头监管。严格遵循《编制规程》,深度论证分析,提高编制质量。今年先后对两当县、徽县、礼县河道采砂规划进行了修编审查。市县水务部门依据已批准的河道采砂规划向市、县水投公司开展行政许可工作,科学编制年度采砂实施方案,堆砂场设置方案及河道修复方案。将采砂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专项整治反馈问题整治成效作为采砂许可前置条件。四是摸排整治违规涉砂加工企业。全面排查违规占用土地、河道,无相关手续违规设立的涉砂加工点、堆料点,建立完善清单台账,联合县区政府以及检察、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电力等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跟踪督办整治,共整改拆除违规涉砂加工点20处。五是合理规划建设砂石加工园区。彻底解决涉砂加工企业散乱,容易滋生资源浪费、非法采砂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涉砂加工市场,维护监管秩序,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砂石加工园区35处。六是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和《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全市河道采砂管理实际,研究制定并提交市政府印发了《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陇政办发电〔2024〕36号),从规划许可、砂石加工园区布设、监督管理、打击非法采砂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要求,健全完善河道砂石资源市、县区水投公司独资经营管理机制。

(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和主动创稳等工作。把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和主动创稳等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重要批示的政治要求,全力维护水事秩序平稳。扎实了开展水利行业领域乱点乱象排查整治各项工作,推进扫黑除恶各项政策落实落细落地。针对省市交办、转办的线索,我们严格执行提级办理、直查直办、职能和职务回避制度,工作进展顺利,今年未排查受理新的涉黑线索。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政治引领。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穿于法治水利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切实履行法治水利建设领导职责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水利改革、推动水利发展、化解水事矛盾、维护水利稳定、应对水利风险的能力。

(二)营造法治化水利营商环境。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推动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推,推进政务服务“只进一门”“一网通办”,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增强法治营商意识和法治化水平。

(三)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持续完善水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大对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的监管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水利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有效预防化解水事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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