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6226000139393082/202604-00001 信息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内容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日期: 2026-03-31
发布机构: 市水务局 号:
称: 陇南市水务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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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水务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章来源:市水务局发表时间:2026-03-31 10:53责任编辑: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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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水务局关于

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持续加强对水利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2021-2025年法治陇南建设规划、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不断加大水利法治建设力度。局党组书记、局长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组织班子成员把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作为年度述职必述内容,督促提醒班子成员抓好各自分管领域内法治建设工作,持续推进法治水利建设走深走实。

二是强化学法用法。建立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年终述法制度带头学法普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和干部职工学习教育的重要任务,常态化组织在职执法人员,开展《水法》《防洪法》《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法律知识测试等手段检验学习效果,增强了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学习自觉性。2025年组织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全员参加市委党校专题培训,专题学习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3次,组织55人参加全省公务员网络培训学习、20人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32名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学习,通过多层级、多维度培训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全局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思维。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认真执行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消除水利市场准入壁垒。优化办事流程,市本级27项办理事项全部入驻政务服务中心,水利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流程缩减为10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余行政许可事项用时控制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推进“证照分离”,目前取水许可证、采砂证全部以电子证照方式办理。强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督,修订了年度抽查事项清单,制定了《水利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案》,建立了47名执法检查人员的执法库和12家监管企业的抽查对象名录库。开展“互联网+监管”检查工作,对市级监管的29项检查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将安全生产、质量监督、水土保持监督、河湖监管、河道采砂等事项检查行为上传监管系统。优化招投标监管,实现水利项目招标核准备案“一网通办”,完成28项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加强评标专家管理,建立健全水利招投标专业人才储备机制,全市入库水利评标专家增加到120人。持续提高水利项目招投标服务水平,完成28项水利工程项目的招标申请备案。

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全制度体系,制定《陇南市水务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办法》,统筹推进水利行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度化建设;健全责任体系,制定了《陇南市水务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目标任务清单》和《陇南市水务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责任清单》,围绕8项主要目标任务,细化梳理了45条要点,明确了牵头科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编印了《陇南市水务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指南》,增强了政策规范性、工作指导性和实践可操作性。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行政决策制度情况;

持续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发挥建言献策作用,为省、市地方性法规立法提供积极支持。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随时清理过期文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强化合法性审查,编制印发了《陇南市水务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陇南市水务局依法行政及行政监督制度》等,切实提升全局上下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全力构建规范公正廉洁的法治化行政水平。聘请法律顾问,为单位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支撑。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是推行行政柔性执法。扎实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落实“两轻一免”处罚清单,对7种违法种类,采取从轻、减轻处罚的政策,进一步凸显行政执法教育引导、纠错整改作用,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二是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事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明确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7大类行政职权。梳理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12项,并在局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布。严控检查频次,除特殊情况外,常规一年检查不超过2次。

三是健全普法责任体系。制定印发2025年全市水务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下发普法责任清单,全局各科室、下属单位齐抓共管,负责各自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以第33“世界水日”、第38“中国水周”宣传活动为契机,围绕河湖长制、水资源节约保护等宣传主题,组织市县水务部门进行了广泛、多样丰富的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发放《水法》《长江保护法》等水法律法规彩页、宣传画/册等约2万余份(册),接受群众咨询500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各级执法人员结合日常巡查检查专项执法行动等时机,深入涉水企业沿河乡镇、街道等进行上门宣传,进一步增强了水利行业企业依法经营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河湖治理保护意识

四是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落实《全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方案》,牵头组织检察、,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扎实开展全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以县区为单元开展全流程、拉网式问题排查,依法整治河道非法采砂、企业无序生产经营等两类问题,推动健全管理责任、规划许可、日常监管等三大机制,出动执法人员1490人次,车辆427车次,巡查河道1.5万公里,现场制止违法行为44次,整改拆除违规涉砂加工点50处,河道采砂秩序持续改善。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一是依法处置水事舆情信访问题。始终坚持为群众排忧解难,着力解决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通过河长制公示牌、政务网站、河道采砂公示牌等途径公开监督举报电话,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针对接到的舆情信访信息,第一时间现场核查处理,及时向群众答复,做到群众有诉求、部门有回应,而且有速度更有温度,2025年共核查处理河湖管理类舆情信访问题23件。

二是开展水事隐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好长江委和省水利厅关于省际水事隐患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工作要求,结合河湖长制、水资源管理、水行政执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等工作,以嘉陵江、白龙江、西汉水流域为排查重点,组织相关县区水务局按照省、市安排部署,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摸排范围超过3500公里。

三是促进跨境河流联防联治。与广元市、汉中市、天水市等6个相邻市州围绕水质目标、水源保护、清漂保洁等关键环节达成共识,签署涵盖34条跨界河流的联防联控协议,并与周边18个县区构建联动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共担、效益共享”的跨区域水生态治理共同体。同步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和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全面提升响应与处置能力。20259月,在两当县组织召开“甘川陕三省跨界河流联防联控联治2025年联席会议”,进一步深化与相邻市县区之间合作交流,促进跨界河流保护治理管理目标一致、任务协同、措施衔接、成果共享。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由分管领导主抓,落实到具体业务科室积极推进,2025年共办理人大建议6件、政协提案5件。

二是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在局网站公布权责清单行政处罚、涉企行政检查事项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各项权力运行规范。严格落实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在执法监督网站上公布了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信息,公示行政许可信息85条。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执法部门负责人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普法依法治理等工作;在年度考核中把法治建设、水行政执法普法工作等作为重点内容开展考核。2025年组织全局干部学法培训2次,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参与学法考试。在陇南市委党校举办“陇南市基层河长及水政监察业务骨干能力提升培训班”1期,邀请省、市专家、教授,理论联系实际、运用典型案例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基层河长职责任务、河道采砂管理、水法律法规等方面做全面深刻系统的讲解,培训学员60人次。  

二、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信息化监管手段薄弱。受资金等因素限制,全市还未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河湖信息化监管平台。在河湖管理方面,视频管控系统、砂石采运管理单等制度实施刚起步,目前还未完全发挥监管作用。

(二)依法管护河湖水平不高我市河湖众多、点多线长,管理范围量大面宽,一些山洪沟道、农村沟渠等“小微边”河湖“四乱”问题仍然存在。受资金等因素限制,河湖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强化政治担当。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穿于法治水利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切实履行法治水利建设领导职责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水利改革、推动水利发展、化解水事矛盾、维护水利稳定、应对水利风险的能力。

(二)优化法治化水利营商环境。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推动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推,推进政务服务“只进一门”“一网通办”,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增强法治营商意识和法治化水平。

(三)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持续完善水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大对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的监管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水利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有效预防化解水事矛盾纠纷。

加强水利法治宣传。进一步加大对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推广力度,丰富宣传形式,对重点河湖问题、典型案例以及工作亮点进行广泛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形成群策群力、共建共治、全民守水的良好局面,为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贡献力量。

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利用好河湖长制平台,建立健全多部门常态化联合执法配套性制度,完善联合执法的管辖协调、职责协同体制机制。严厉打击倾占水域岸线、破坏水利设施、河道非法采砂等水事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河湖生态管护秩序。做好舆情信访处置,及时从快处理群众关心的水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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