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陇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电话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扎实做好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将陇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电话予以公布,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举报范围:
(一)在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二)销售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合物的农产品。
(三)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及其产品。
(四)销售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五)销售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六)销售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七)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行为。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
举报电话:0939-8260212
举报邮箱:lnnmzjk@126.com
举报地址:陇南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大厦305室)
陇南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4日

甘公网安备 621202021000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