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622600013939287H/202604-00005 信息分类: 回应关切
内容分类: 发布日期: 2026-04-03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号:
称: 陇南市农业农村局致全市农资生产经营者和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词:

陇南市农业农村局致全市农资生产经营者和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文章来源:市农业农村局发表时间:2026-04-03 09:42责任编辑: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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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农资生产经营者、广大农民朋友们: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当前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时节,也是农资购销和使用的高峰期。为保障全市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自3月20日起,我市已全面启动2026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暨“绿剑护粮安”专项行动。在此,陇南市农业农村局向全市农资生产经营者和广大农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和提醒:

  致农资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为本

  农资质量关乎农业收成、关乎农民生计。全市农资生产经营者要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严把农资质量关:

  一要坚持依法经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取得经营资质,做到证照齐全、亮证经营。

  二要严控进货渠道。从正规厂家购进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农机等农资产品,建立健全进货台账,确保来源可追溯。

  三要杜绝假冒伪劣。不生产、不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不虚假标注,不非法添加,不哄抬价格,让门店成为农民信得过的“放心店”。

  四要诚信服务农户。主动向农民介绍农资产品性能、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如实开具销售凭证,做好售后服务。

  致广大农民朋友:科学选购,依法维权

  农民朋友是农业生产的主体,选购到放心农资是丰收的基础。提醒广大农民朋友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选择正规渠道。到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农资经营门店购买农资,不要贪图便宜购买流动商贩、无证摊点的产品。

  二要学会识假辨假。购买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时,仔细查看包装标签是否规范、二维码是否可扫、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是否标注清楚,注意留存包装袋和购买凭证。

  三要科学规范使用。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科学使用农资,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要增强维权意识。如购买到假冒伪劣农资或发现农资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农资安全事关千家万户,维护农资市场秩序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营造安全、放心、规范的农资市场环境,为保障粮食安全、助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投诉举报电话:

  陇南市:   0939-8210209

  武都区:0939-8255538

  文    县:0939-5522637

  康    县:0939-5121693

  宕昌县:0939-6121740

  西和县:0939-6628995

  礼    县:0939-5903699

  徽    县:0939-7622968

  成    县:0939-3207981

  两当县:0939-7121534

      陇南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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