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民留言的答复
网友:
您好!您在陇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留言,反映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购房提取政策。我市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现行政策为“在本市或异地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已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三年内只能提取一次”,目前我中心已结合地方实际对该项政策进行优化调整,拟于近期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定通过后执行。
二是关于您提到的省中心已推出的其他住房消费提取政策。我中心结合地方实际拟新增该项提取情形,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管委会审定通过后执行。请您随时关注我中心微信公众号(陇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政策动态。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咨询电话:0393-5919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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