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战略合作协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陇南市人民政府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战略合作协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依据
按照“局市共建、整体推进、体现特色、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着力构建现代化市场监管新格局,助力陇南市加快“三城五地”建设,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与陇南市人民政府经过充分磋商,于2024年4月23日,签订了《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陇南市人民政府战略合作协议》。为深入推进《陇南市人民政府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战略合作协议》事项落地落实,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了《陇南市人民政府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战略合作协议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自4月23日《陇南市人民政府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战略合作协议》签订以来,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合作协议主要目标、重点举措、工作机制等,组织起草了《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陇南市人民政府战略合作协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7月4日,向各县(区)人民政府、26个市直有关部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处(室、局)及省药监局各处(室)征求了修改意见建议,共收到修改意见函37份,提出修改意见建议7条,按照修改意见建议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陇南市人民政府战略合作协议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陇南市人民政府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战略合作协议实施方案》分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工作要求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总体目标是,坚持立足市场监管部门职能、陇南发展所需、人民群众所盼,多层次、全方位、大视野开展合作,力争陇南质量强市建设、食品产业发展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GAP)建设等八个方面得以显著提升。第二部分重点任务包括夯实质量强市建设“底座”、树立食品产业发展“标杆”、刷新“天然药库”道地“名片”、丰富检验检测技术“手段”、培育知识产权保护“样板”、开展乡村振兴标准“试点”、走好省际区域协作“新路”、探索市场监管创新经验等八个方面。第三部分工作要求重点从加强组织领导、分期分类实施、加强沟通衔接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