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陇南市开展依托气象灾害防御体系构建以降水为重点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联动体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陇南市开展依托气象灾害防御体系
构建以降水为重点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
和应急联动体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陇政发〔2024〕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陇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现将《陇南市开展依托气象灾害防御体系构建以降水为重点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联动体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陇南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陇南市开展依托气象灾害防御
体系构建以降水为重点的自然灾害
监测预警和应急联动体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创建依托气象灾害防御体系构建以降水为重点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联动体系试点方案》(陇政函〔2023〕113号)和《中国气象局关于同意陇南市开展依托气象灾害防御体系构建以降水为重点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联动体系试点的批复》(气函〔2024〕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具体实际,特制定本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试点工作目标
(一)到2025年,实现以下目标
——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地面气象观测站网布局得到优化,气象灾害预报预警能力进一步提升,以降水为主要指标的自然灾害风险预估技术水平显著提高。
——自然灾害应急联动体系进一步完善。出台以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为先导的应急联动规范性文件,形成应急响应体系优化措施,升级完善陇南市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指挥系统(以下简称“指挥系统”),政府应急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主要涉灾行业气象统筹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强行业气象监测设施的共建共享和行业防灾减灾资源的共享共用,完善自然灾害降水阈值指标,部门联合应对、公众应急防范水平显著提高。
(二)通过试点,形成以下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
一是构建一套以降水为重点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形成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气象及次生灾害风险预警、“叫应”联动响应、灾害鉴定评估的全链条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实现灾前、灾中、灾后的全流程管理。
二是构建一套以降水为重点的自然灾害应急联动机制。完善递进式气象预报预警服务,建立“一次预警,分工叫应”、自动停工停业停课、预警发布“绿色通道”、应急会商研判等机制,构建完整的自然灾害应急联动机制。
二、工作任务和进度安排
(一)完善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提升自然灾害业务支撑能力
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观念,依托2024年新增国债项目、站网工程和天气雷达工程等,不断提升精密监测、精准预报、精细服务水平能力。
1.提升精密监测能力。
工作任务:优化地面气象观测站网布局。完成陇南新一代天气雷达技术升级(中央投资650万元);文县、成县分别建设1套GNSS/MET垂直观测设备(共投资58.125万元);文县、成县和礼县分别建设1套植被及物候观测系统和遥测式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系统(共投资345万元);在全市建设69套四要素区域自动站和5套单雨量站(国债项目,武都区15套四要素和2套单雨量点、文县13套四要素和1套单雨量点、宕昌县6套四要素和2套单雨量点、康县5套四要素、西和县5套四要素、礼县6套四要素、徽县11套四要素、成县5套四要素和两当县3套四要素,共计投资520万元国债项目)(市、县气象局负责建设,相关县区政府负责协调建设用地)。
进度安排:天气雷达建设2025年6月前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垂直观测系统已完成设备安装调试,投入业务试运行;农业气象监测设备7月前完成设备安装与人员培训;区域站建设目前已完成招标工作,正在进行项目建设。以上项目年底前完成验收工作,2025年正式投入运行。
2.提升精准预报能力。发展分类、分强度的突发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技术。
(1)工作任务:持续深化重大强对流、暴雨过程复盘分析总结和研究。提高气象雷达监测和垂直探测系统应用能力;开展数值模式暴雨预报检验评估工作;强化不同类型暴雨多尺度特征研究;发展强对流、暴雨过程精细化监测和客观预报技术,提升精准化的预报预警能力,逐步实现提前1小时预警局地强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3天预报灾害性天气(市气象局在省气象局指导下开展工作)。
进度安排:2024年实现提前1小时预警局地强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3天预报灾害性天气的目标;其他工作长期坚持。
(2)工作任务:健全分灾种、分行业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提升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气象风险预警能力。加强雷达、卫星等多源观测资料和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在短临监测预报预警服务业务中的应用能力,提升高分辨率数值模式的精细化短临预报能力;推进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调整,构建省市县实时协同的扁平化短临监测预警业务流程,推动实现县级预警精细到乡镇、街道(市气象局在省气象局指导下开展工作)。
进度安排:在省气象局指导下完成预警信号发布标准调整,2024年实现县级预警精细到乡镇(街道)。
(3)工作任务:利用历史气象灾害统计数据和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开展气象灾害鉴定评估。建立陇南地区由暴雨引发气象灾害的风险指数以及风险等级评估模型(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
进度安排:2024年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功能,2025年完善气象灾害风险指数以及气象灾害风险等级评估模型。
3.提升精细服务能力。规范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等气象风险预警联合发布机制和流程,开展重点行业气象灾害影响预报和风险预估服务。
(1)工作任务:完善递进式气象预报预警。制定《陇南市递进式气象服务方案》,完善递进式气象预报预警服务业务流程、布局及分工,细化服务时间节点、预报预警和实况通报产品内容、服务方式与对象(市气象局)。
进度安排:拟定《陇南市递进式气象服务方案》(征求意见稿),7月完成征求意见并印发,8月1日起按照方案要求开展服务工作。
(2)工作任务:制定《气象风险预警联合发布工作指导意见》。规范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等气象风险预警联合发布机制和流程,开展重点行业气象灾害影响预报和风险预估服务(市气象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
进度安排:由市气象局草拟《气象风险预警联合发布工作指导意见》,以座谈会形式征求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意见,并由三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按照文件要求开展风险预警发布工作。
(3)工作任务:完善高级别预警“叫应”机制。建立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各行业部门快速响应的“一次预警,分工叫应”工作方案。市气象局制定《陇南市灾害性天气叫应服务工作方案》,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文件印发。强化气象服务信息在气象灾害防范部署中的决策支撑作用。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本行业、本领域的“叫应”(“二次叫应”机制),确定叫应服务对象,明确叫应方式,建立稳定可靠的预警发布渠道,采取电话叫应、微信短信回复等方式,确保预警到位。有气象灾害防范应对任务的各部门要积极与气象、水务、自然资源等预警发布部门对接,协调配合做好预警发布、接收和主动回应工作。市气象局制定《面向党委政府领导的重大天气过程直通式气象服务工作方案》,优化服务方式和流程,叫应本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应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
市应急管理局在收到气象部门发出的橙色及以上气象预警信号时(主要涉及暴雨、短时强降水),启动应急部门二次叫应流程,内部叫应对本单位领导和应急人员进行叫应,外部叫应对下级应急部门和直管企业进行预警叫应,进入应急状态做好抢险救援的准备。
市自然资源局在收到气象部门发出的暴雨橙色及以上气象预警信号时(主要涉及暴雨、短时强降水),启动二次叫应流程,内部叫应对本单位领导和应急人员进行叫应,外部叫应对部门所管辖的泥石流点、崩塌点、滑坡点、塌陷点、不稳定斜坡等地质灾害点和其他直管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叫应,启动应急程序,加强地质灾害点巡查、监测预警、避险转移等工作。
市水务局在收到气象部门发出的橙色及以上气象预警信号时(主要涉及暴雨、短时强降水),启动二次叫应流程,内部叫应对本单位领导和应急人员进行叫应,外部叫应对部门所管辖水库、水电站、涉河涉沟建设单位和其他直管企业进行叫应,加强洪水监测和防范应对工作。
市教育局在收到气象部门发出的橙色及以上气象预警信号时(主要涉及暴雨、短时强降水),启动二次叫应流程,内部叫应对本单位领导和应急人员进行叫应,外部叫应对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叫应,督促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直达各级各类学校,做好防御应对工作,必要时发布停课指令。
市工信局在收到气象部门发出的橙色以上气象预警信号时(主要涉及暴雨、短时强降水),启动二次叫应流程,内部叫应对本单位领导和应急人员进行叫应,外部叫应对部门所管辖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叫应。
市文广旅局在收到气象部门发出的橙色以上气象预警信号时(主要涉及暴雨、短时强降水),启动二次叫应流程,内部叫应对本单位领导和应急人员进行叫应,外部叫应对文旅经营单位进行叫应,做好防御应对工作,必要时发布相关旅游景点停业指令。
市交通运输局在收到气象部门发出的橙色以上气象预警信号时(主要涉及暴雨、短时强降水、暴雪、大雾、道路结冰),启动二次叫应流程,内部叫应对本单位领导和应急人员进行叫应,外部叫应对交通运输行业进行叫应,做好防御应对工作,督促做好重点路段巡查及应急准备工作,必要时发布道路停运指令。
市住建局在收到气象部门发出的橙色以上气象预警信号时(主要涉及暴雨、短时强降水、高温),启动二次叫应流程,内部叫应对本单位领导和应急人员进行叫应,外部叫应对建筑工地进行叫应,做好防御应对工作,加强城市易涝点检测值守,排涝队伍备勤待命,必要时发布停工指令。
市卫生健康委在收到气象部门发出的橙色以上气象预警信号时(主要涉及暴雨、短时强降水、高温),启动二次叫应流程,内部叫应对本单位领导和应急人员进行叫应,外部叫应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叫应,做好防御应对工作,督促指导医疗卫生应急队伍做好救援准备。
进度安排:各部门完成本部门“二次叫应”工作方案,并报备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审核后,8月印发《陇南市重大灾害性天气叫应服务工作方案》。
(二)完善应急联动制度体系,提升自然灾害应急管理能力
健全以降水为重点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联动体系,出台以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为先导的应急联动规范性文件,确定应急响应职责分工与细化措施。
4.进一步完善政府快速决策调度机制。
(1)工作任务:建立健全以重大气象灾害橙色以上预警信号为先导的自然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市政府印发《陇南市暴雨洪涝“五停”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意见》,市气象局负责确定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类别和预警级别,并及时滚动更新发布暴雨预警信号。教育、住建、应急管理、交通运输、文广旅部门按照归口分别负责各学校、建筑工地、矿山、易燃易爆场所、交通运输企业、景区的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工作,并负责督促指导相关单位的“五停”落实情况(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旅局)。
进度安排:9月由市气象局草拟《陇南市暴雨洪涝“五停”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意见》(讨论稿),10月由市政府组织教育、住建、应急管理、交通运输、文广旅、气象部门召开研讨会,11月由气象部门按照研讨意见进行修订,由市政府印发,2025年起正式执行。
(2)工作任务:加强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快速响应的防御责任体系建设,修订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市政府办公室、市气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县气象局)。
进度安排:2024年10月由市气象部门修订《陇南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11月征求相关单位意见,12月由市政府印发。2025年3月前各县区政府参照市级文件制定印发本县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3)工作任务:编制《陇南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手册》。明确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流程、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成员单位职责(市气象局)。
进度安排:由市气象部门负责拟定《陇南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手册》(征求意见稿),9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10月由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印发。
(4)工作任务:修订完善《陇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急处置手册》。进一步完善防汛抗洪工作机制。(市应急管理局)。
进度安排:2025年1月由市应急管理局修订完善《陇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急处置手册》,2月完成印发工作。
(5)工作任务:完善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制度。细化预警短信绿色通道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预警信息发布提前量(市气象局、市工信局、市移动公司、市电信公司、市联通公司)。
进度安排:由市气象局编制《陇南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由市气象局组织市工信局、市移动公司、市电信公司、市联通公司召开研讨会议,9月完成方案修订并印发,10月1日起正式执行。
5.进一步完善部门会商联防机制。
(1)工作任务:修订《气象灾害预警服务联络员会议制度》。每年主汛期前召开联络员会议,切实发挥部门联络员在气象服务需求调查、气象信息传播、气象灾害应急联动等方面积极作用,推进气象灾害预警服务与各部门防灾减灾工作的有效衔接,与主要涉灾部门加强合作,完善应急会商、综合研判和联合防范机制(市气象局)。
进度安排:气象部门负责修订《气象灾害预警服务联络员会议制度》(征求意见稿),8月印发。
(2)工作任务:加强承灾体信息以及雨情、汛情、水情、预报预警等数据的实时共享共用(市气象局牵头,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陇南水文站配合提供相关数据,依托“指挥系统”实现共享共用)。
进度安排:2024年完成“指挥系统”升级项目。
6.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社会防灾减灾能力。推进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培训和科普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融媒体、自媒体以及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广泛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进一步提高预警信息覆盖率和时效性(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旅局)
进度安排:由气象部门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每年利用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等,开展科普宣传活动。
7.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指南。制定《陇南市气象灾害防御指南》,预估灾害性天气可能产生的影响,分灾种、分预警级别、分行业提出针对性的气象灾害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措施(市气象局)。
进度安排:9月由市气象局编制《陇南市气象灾害防御指南》10月前完成印发工作。
(三)完善行业气象标准体系,提升自然灾害联合应对能力
发挥主要涉灾部门专业优势,建立机制,规范标准,加快推动气象监测设施统筹规划和资源共享。
8.工作任务:推动行业气象监测设施统筹规划和资源共享。明确管理范围,将新建行业气象监测设施纳入全市气象观测站网的统筹规划,气象与行业部门共谋建设布局;细化部门要求,将行业管理的气象监测设施纳入国家气象观测网络,由气象部门监督协调;统一技术标准,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各部门设置的气象监测设施、气象技术专用装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强化资源共享,将行业气象监测信息纳入“指挥系统”,实现监测信息共享(市气象局拟定《气象监测设施管理规范》,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陇南水文站联合发文实施)。
进度安排:2024年10月前由气象部门草拟《陇南市气象监测设施管理规范》(讨论稿),11月气象局组织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召开研讨会议,11月底前完成联合印发,2025年起正式执行。
9.推动指挥系统升级与应用。指挥系统升级已列入2024国债项目。
(1)工作任务:完成陇南市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指挥系统升级。充分利用信息化、大数据、GIS、自然灾害气象监测技术、三维可视化技术,建立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应急指挥等全覆盖、全流程的技术支撑平台和技术体系,实现从基础数据获取、数据管理、动态预警预报、指挥调度、综合救灾等全过程的信息化和标准化管理,实现气象及多灾种风险监测、综合风险评估、灾害态势分析、灾害预警发布等。通过汇集共享气象灾害、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的基础、预测预警、实时监测数据,实现灾害风险动态感知;实现自然灾害隐患点预警预报的自动化、智能化;融合气象风险、地质监测等数据,预判各类型自然灾害风险并发布预警信息,实现自然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自动化,智能化);多部门联合制定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应急联动阈值指标,以及面向公众的高识别度降水阈值指标,提升基于“气象监测预警+隐患点及致灾阈值”的风险预警性能;优化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策略,增加应急指挥信息微信群信息发布功能,提升面向小流域信息员和公众的短时强降水监测警报信息“一键式”快速发布能力。市气象局在省气象局指导下完成软件开发。市应急管理局收集整理应急指挥人员、部门、联系方式等信息,协助市气象局将相关信息录入“指挥系统”。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收集整理泥石流点、崩塌点、滑坡点、塌陷点、不稳定斜坡等地质灾害的特征数据信息,会同市气象局建立地质隐患点气象风险阈值数据库,提供隐患点实时监测数据接口对接“指挥系统”。市水务局会同市气象局建立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阈值数据库,提供相关监测设备数据接口对接“指挥系统”。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提供环境监测数据接口,对接“指挥系统”。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农作物种植规划数据。市林草局负责提供森林、草原分布信息。陇南水文站负责提供河流水位及雨量监测数据接口,对接“指挥系统”。市铁塔公司负责提供全市铁塔实景监控设备数据接口,对接“指挥系统”。
进度安排:2024年5月前完成项目招标,6月开始项目建设,9月前各有关部门提供相关数据,年底前完成系统开发部署工作。
(2)工作任务:推进“指挥系统”在市、县区政府涉灾部门的推广应用。实现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发布与应急处置的快速精准联动(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推广应用管理手册,拟定各成员单位推广应用)。
进度安排:2025年3月市气象局完成《“指挥系统”应用管理手册》编制,4月前组织召开培训会议,4月15日起多部门开始业务化试运行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陇南市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暨依托气象灾害防御体系构建以降水为重点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联动体系试点专责工作组。进一步细化目标、明确分工、落实任务、推进试点工作。
组 长:李 荣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包 焱 副市长
王 凡 副市长
成 员:冯 瑜 市政府副秘书长
侯建平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樊 明 市气象局局长
刘春林 市水务局副局长
杨 益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张继东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杨成军 市住建局副局长
张 翼 市教育局副局长
曾公平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东海 市工信局副局长
闫新国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小军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林伟科 市文广旅局副局长
王应虎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田海文 市林草局副局长
陈 均 陇南水文站副站长
逯艳兵 市电信公司党委委员
徐麒茗 市移动公司总经理助理
陆万杰 市联通公司副总经理
张文立 市铁塔公司副总经理
田国权 武都区副区长
冉小龙 宕昌县副县长
梁 丰 文县副县长
王 斌 康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王贵强 成县副县长
王耀华 徽县副县长
张文厚 西和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杨 锋 礼县副县长
吕海平 两当县副县长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由樊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与上级气象部门衔接,协调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专责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落实县区政府职责
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市级方案制定本级方案,开展工作。
(三)加大经费保障
积极筹措资金,保障陇南依托气象灾害防御体系,推动构建以降水为重点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联动体系试点工作全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