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622600013938970B/202410-00012 信息分类: 市政府文件
内容分类: 发布日期: 2024-10-18
发布机构: 陇南市人民政府 号: 陇政发〔2024〕27号
称: 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词:

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文章来源: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表时间:2024-10-18 10:55责任编辑: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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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

公布市政府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陇政发〔2024〕27


各县区人民政府陇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有关文件的通知》(甘政发〔2024〕45号)要求,市政府办公室于2024年8月27日印发了《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陇政办函〔2024〕84号),安排由市司法局牵头组织,结合机构改革和上位法废止失效情况,对涉及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所属有关部门制发的文件进行专项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24109五届市政府8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公布决定废止《陇南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修订)》(陇政办发〔2024〕52号)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陇南市人民政府

20241015

 

(此件公开发布)

 


陇政发〔2024〕2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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