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等3个应急预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陇南市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
灾害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2024年11月15日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陇南市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为方便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的理解《陇南市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具体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修订情况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2019年机构改革后,政府相关部门职能和机构设置发生调整,市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发生了较大变化。原《陇南市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已不适应新形势下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管理工作需要。2019年《森林法》的重新修订,为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应对和预案的编制、实施和管理提供了新的指引,明确了新的方向。同时,新修订的《甘肃省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印发后,原《陇南市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与上位预案在灾害分级、指挥体系和分级响应等方面不能有效衔接,也不能满足现实工作要求,亟待修订完善。
二、修订过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甘肃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国家林业局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国家林业局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甘肃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甘肃省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陇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陇南实际,修订了《陇南市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于2024年11月6日向市财政局等15个单位征求了意见建议,收到了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反馈的2条意见建议,采纳市财政局反馈的1条意见建议。
三、修订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科学有效防范应对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保障林草资源安全。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等3个应急预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2〕122号)文件,参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实际,修订了《陇南市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四、预案的框架内容
预案共设置8个章节。
(一)总则。对编制目的和编制依据作出说明,并对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灾害分级作出明确规定。
(二)组织指挥体系。明确规定市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是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设立,统一负责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市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工作,同时明确了市应急指挥部职责、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和县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三)监测预警。对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突发事件预防体系、监测机构、预警发布提出了具体要求。
(四)应急响应。明确了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及所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是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信息报告责任单位。详细阐述了灾害发生后市级应急响应级别由高到低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明确了灾害应急处置应对方式,对灾害应急处置全过程的信息发布和应急结束也作出了具体规定。
(五)后期处置。该部分主要规定了灾害后期评估、善后处置、责任与奖惩的具体内容。
(六)应急保障。该部分对应急预案响应过程所需的队伍、通讯、物资、技术、经费等5个方面的保障措施提出了要求,并明确了部门责任分工。
(七)预案管理。明确要求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宣传,并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同时,对应急预案的修订也作了规定。
(八)附则。该部分主要包括名词术语解释、预案解释、发布实施等内容。
《陇南市草原虫灾应急防治预案》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近年来,全省范围内草原虫灾频发,给草原生态环境和农牧业生产带来了巨大威胁。为了及时有效地应对草原虫灾暴发和扩散,保护草原资源和草原生态环境,减轻其对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的损害,全面做好草原虫灾应急防治工作,防治草原虫灾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草原治虫灭鼠实施规定》《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甘肃省草原条例》《全国草原虫灾应急防治预案》《甘肃省草原虫灾应急防治预案》《陇南市草原虫灾应急防治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三、文件执行范围和生效时间
本预案适用于陇南市行政区域内草原蝗虫、草原毛虫、白刺夜蛾、白茨粗角萤叶甲、阔胫萤叶甲、草地螟、苦豆夜蛾、蛴螬等突发性草原虫灾大面积暴发、扩散造成或可能造成的灾害的应对工作,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四、主要内容解读
《方案》总体框架共分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预案管理和附则8大块。
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了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灾害分级。
第二部分为组织指挥体系。明确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并按照单位职责逐一明确了工作责任主体、目标要求等内容。
第三部分为监测预警。主要内容有监测体系、预警发布、监测信息报告等3项具体措施,逐一明确了责任单位及主要职责任务。
第四部分为应急响应。主要内容有灾害信息报告、分级响应(分为四级)、应急防治、信息发布和应急结束等各阶段各部门职责和任务。
第五至第八部分分别为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预案管理和附则。
《陇南市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陇南市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修订,现就有关内容予以解读。
一、《预案》修订背景
2024年4月8日,甘肃省应急管理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度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新一轮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为进一步完善陇南市《陇南市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 及时有效的处置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和社会秩序, 由市林业和草原局牵头对2017 年12月20日陇南市政府办印发的《陇南市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 形成了《陇南市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审议稿)》,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于2024年11月15日印发。
二、《预案》修订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甘肃省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修订。
三、《预案》的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预案管理和附则八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事故等级。
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包括市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市应急指挥部职责、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县(区)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第三部分,监测预警。包括预防体系和预警发布。
预警发布:市应急指挥部根据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可能发生的趋势和危害程度作出预警, 发布预警信息。由高到低分为I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
第四部分,应急响应。包括信息报告、分级响应、应急处置、通讯联络、信息发布和应急结束。
第五部分,后期处置。包括后期评估、善后处理、资源恢复及责任和奖惩。
第六部分,应急保障。包括队伍保障、物资保障、技术保障、经费保障、通信保障和保险机制。
第七部分,预案管理。包括预案修订、预案演练和宣传培训。
第八部分,附则。包括名词术语、预案解释、发布实施。

甘公网安备 621202021000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