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中药材产业科技创新联合体组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陇南市中药材产业
科技创新联合体组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陇政办函〔2024〕1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陇南市中药材产业科技创新联合体组建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陇南市中药材
产业科技创新联合体组建工作方案
按照《陇南市强科技行动2024年重点工作推进方案》(陇办字〔2024〕15号)安排,结合《陇南市企业科技创新联合体组建工作指引(试行)》(陇科发〔2021〕41号)和陇南市实际,制定陇南市中药材产业科技创新联合体组建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全省强科技行动工作推进会精神,围绕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充分发挥政府创新组织者的引导推动作用、企业技术创新主体的主导作用、市场的资源配置聚合作用,优化区域产业链布局,统筹上下游资源,加快产学研用创新,破解制约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打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通道,形成体系化、任务型的协同创新模式,全面提升陇南市中药材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为乡村全面振兴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重点任务
以推动陇南市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目的,致力于中药材资源保护与开发、中药材道地良种选育、新品种引进、新技术推广、新产品开发、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承担地方重大中药材科技攻关任务,为市内中药材经营主体提供技术指导、培训服务、技术咨询等。积极开展与省内外科研院所、高校的合作研究,组织和参加技术交流研讨活动,加强与国内外科技领域、企业的联络、交流与合作,推动科研成果的转移转化。
三、推进机制
建立全市中药材产业科技创新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组建工作的协调推进机制,明确联合体组建工作成员单位职责,实行市县共建。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为联合体组建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审核拟加入联合体的成员的资信、科研创新能力、影响力等,完善联合体组织机构,制定联合体章程草案;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和各县区政府为联合体组建工作的成员单位,共同推进联合体的组建、运行监督管理。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2024年10月)
1.确定牵头单位。由于全市中药材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影响力较弱,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发起,开展联合体筹备组建工作。
2.提出成员单位。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征求相关企业、科研院所知名专家意愿,初步确定联合体成员(除发起单位外,参加单位应不少于4家,其中至少有1家具有行业影响力的省外单位)。
3.部门协商。对市农业农村局提出的联合体成员建议名单,由科技、工信、农业农村、财政、人社、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商务等部门进行会商,确定联合体成员名单。
(二)组建阶段(2024年11月至12月)
1.制定组建方案。由市农业农村局主持,整合企业、科研院所等多方力量,按照《陇南市企业科技创新联合体组建工作指引(试行)》制定联合体组建方案,提出理事会、专家委员会、秘书处等组织机构建议名单。
2.审定章程协议。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提出创新联合体章程草案、联合体协议,经联合体协调推进机制审定后,由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盖章通过后生效。
3.进行审核公示。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向市科技局提交《中药材产业科技创新联合体申请》,市科技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审核同意后,进行公示,无异议予以备案。
4.举行成立大会。2024年底,举行联合体成立大会。
(三)实施阶段(2025年1月起)
1.谋划科技项目。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按照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产业推进的方向、重点和任务,制定联合体科技创新项目规划,编制科技创新项目年度清单,争取国家、省部门的支持。
2.开展科技攻关。由市科技局会同有关部门及科技创新联合体共同设定攻关课题,聚焦中药材产业技术创新的关键技术难题,设定课题内容,量化绩效目标,明确攻关期限。
3.促进成果转化。联合体经常性开展技术交流、信息发布活动,对成员的科技成果进行宣传推介,促使形成技术供给机制。维护成员的知识产权权益。
4.培育创新人才。落实科技创新政策,充分发挥专家团队智能,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
(四)运行管理
1.严格监督管理。联合体名称、协议、章程、主要负责人等发生变更,联合体增减成员单位,须由牵头单位商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报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备案。牵头部门每两年对科技创新联合体进行一次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进一步支持的重要依据,对连续两次评估不合格的取消联合体资格。
2.及时总结报告。每年11月底前,联合体牵头单位提出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报送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备案。根据联合体对全市中药材产业发展贡献程度,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于次年初对联合体提出考核意见。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协同。联合体在市中药材产业科技创新联合体协调推进机制的领导下开展组建工作,市农业农村局总牵头,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督促指导,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政府配合,市、县区企事业单位参与,建立健全协调推进调度制度,定期研究部署推进科技创新联合体工作开展中的重大事项。
(二)加强资金监管。对联合体开展“靶向扶持”,整合市县相关资金以项目方式给予支持,严格按照《陇南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陇南市市级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联合体在承担科技项目期间自行解散或没有完成任务的,资金由主管部门全额追回。
(三)加大宣传力度。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利用传统媒体和微信、抖音等新兴媒体,及时宣传科中药材科技创新的经验做法,营造促进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1.陇南市中药材产业科技创新联合体协调推进机制
2.陇南市中药材产业科技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附件1
陇南市中药材
产业科技创新联合体协调推进机制
组 长:王 凡 副市长
执行组长:邱晓旭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冯虎明 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高 文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副 组 长:蔡鸿鸣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田玉冰 市科学技术局一级调研员
辛 彬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冯建军 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杨 琼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卢玉德 市人社局副局长
王 瑛 市商务局副局长
尹小林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金 锋 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
冉小龙 宕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田国权 武都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杨明亮 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 峰 礼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 勇 西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何迎军 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贵强 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肖 辉 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闫红星 两当县委常委、副县长
协调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科学研究所,金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陇南市中药材
产业科技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市农业农村局:中药材产业科技创新联合体工作牵头部门,负责中药材产业科技创新联合体的组建和统筹协调,制定科技创新联合体工作方案,负责邀请省内外科研院所和专家聘请,召集联合体议事协调会议,确定中药材科技创新项目,组织谋划中药材产业科技创新联合体的运营管理和落实实施。
市科技局:中药材产业科技创新联合体工作共同牵头部门,负责中药材产业科技创新联合体组建工作的指导,中药材产业科技项目的立项批复,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工作。
市工信局:中药材产业科技创新联合体工作共同牵头部门,负责联合体组建工作的技术指导,组织规模以上的中药材生产加工企业积极加入联合体,监督管理中药材企业规范管理和运营。
市委组织部:负责对市内外聘请专家的管理,制定人才引进和支持优惠政策,监督科技创新人才的履职尽责情况,考核评价科技创新人才的创新成果。
市财政局:负责中药材产业科技创新项目资金的筹措,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及运营工作经费落实,聘任专家补助及科技奖补资金落实等,做好经费保障和绩效评价工作。
市人社局:落实人才引进优惠政策,为陇南市和各县区引进中药材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
市商务局:负责中药材的宣传推介、品牌营销、提升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监督陇南的中药材销售市场,加大中药材品牌保护和品牌整合力度,为市场公平有序竞争做好保障。
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在市中药材产业科技创新联合体协调推进机制统一领导下,在市农业农村局的直接指导下承办具体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市上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统筹本县区中药材科技创新工作的组织实施,在资金筹措、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加工流通、品牌整合、提质增效等方面制定具体的措施和办法。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