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
调整部分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陇政发〔202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陇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省驻陇南各单位:
李浩同志挂职期满,郝爱龙同志不再代管其相关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分工调整通知如下:
李浩副市长: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综合交通运输,电力,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工作。协助李荣同志分管金融工作。
分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协助分管市财政局(金融工作)。
联系陇南供电公司,陇南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陇南高速公路管理处,陇南邮政分公司,市邮政管理局。
联系陇运集团。
郝爱龙副市长:负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地震等方面的工作。协助李荣同志分管发展改革和开发区建设工作。
分管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地震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助分管市发展改革委,陇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陇南龙江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陇南市自然资源调查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其他同志分工不变。
陇南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各人民团体。 |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