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622600013938970B/202504-00020 信息分类: 市政府文件
内容分类: 发布日期: 2025-04-09
发布机构: 陇南市人民政府 号: 陇政发〔2025〕13号
称: 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西汉水河道管理范围优化调整成果的公告
词:

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西汉水河道管理范围优化调整成果的公告

文章来源: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表时间:2025-04-09 17:40责任编辑: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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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

西汉水河道管理范围优化调整成果的公告


陇政发〔2025〕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河湖〔2018〕314号)要求,陇南市对西汉水管理范围进行了优化调整,现将有关成果公告如下:

一、划界标准

根据《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技术规范》(DB44/T2398-2022)等规程规范进行划定。

二、调整对象

西汉水起点为:礼县盐官镇罗堡村;终点左岸为:成县镡河乡侯家老庄村,右岸为:康县迷坝乡刘家河村。划界河道全长224公里。

具体调整河段:

礼县永坪镇河那村、平泉村段(K35+000-K37+000),城关镇段(河道中心桩号K40+300-K50+000),龙林镇小林村段(K69+300-K71+600),雷坝镇关西村、清水村段(K97+000-K99+000),肖良乡安坝村段(K101+500-K102+700、K103+300-K104+100);

成县黄陈镇毕家河村段(K172+700-K173+600),镡河乡侯家老庄村段(K219+500-K220+600);

康县太石乡柑柏树村(K145+200-K146+000)、雍坝村(K153+400-K155+600),寺台镇河口村段(K177+800-K180+300)、田坪村段(K184+200-K185+700),迷坝乡孟家坝村段(K188+700-K189+800)、腰镡村段(K198+000-K200+700)

三、相关要求

(一)河湖管理范围的划定是加强执法监督和管理保护的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构)筑物、乱倾乱倒、非法采砂取石和从事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损毁水工程建筑物、划界管理线桩(牌)及公示牌和防汛水文设施;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各类跨河、穿河、穿堤、临河建(构)筑物,采砂取石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

(二)对违反水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废止《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西汉水等7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陇政发〔2020〕27号)中对西汉水划界成果的公告。

 

 

陇南市人民政府

202548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8日印发

 

陇政发〔2025〕1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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