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市教育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陇南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陇南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市教育局依法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公开范围
市教育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市教育局工作职能、内设机构及办事程序等情况;
2、市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职责;
3、市教育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4、教育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及实施情况;
5、市教育局非涉密的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6、市教育局重点工作及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实情况;
7、市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8、行政许可的事项、办理程序及法律依据;
9、行政事业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等;
10、教师资格认定、招生考试等公共服务事项。
(二)公开方式
市教育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陇南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公示栏以及报刊、电视等方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市教育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市教育局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为陇南市教育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广电大厦12楼
办公时间:8∶3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9-8212972
传 真:0939-8214009
通信地址: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广电大厦12楼,陇南市教育局办公室,邮政编码:746000
电子邮箱:lnjyjbgs@sina.com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陇南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到受理机构领取或在陇南教育网站下载。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1)当面申请。申请人到市教育局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通过传真、信函方式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陇南教育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在线申请,或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发送电子邮件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相关申请事宜。
2、审查。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的要件和内容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的、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3、答复。属于可以公开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经市教育局分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负责人同意,可将答复的期限最多延长15个工作日,同时告知申请人。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费用
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依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产生的成本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