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的提供政府信息服务,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依照《条例》第九条、第十条和《办法》第九条,以及《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市林草局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范围
1、我局机构职能、机构领导及其分工、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职能;
2、与我局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文件;
3、与我局业务有关的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年度计划;
4、各类业务工作信息、年度工作总结及工作安排;
5、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主动公开获取方式
市林草局主要通过陇南市林草局门户网站 、陇南林草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等载体对以上信息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一)申请条件说明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市林草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依法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二)不予公开范围说明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和个人隐私,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三)受理机构。
1.市林草局受理机构:陇南市林草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村财政大厦1610室;邮政编码:746000。
联系电话:0939—8212103(兼传真)。
电子邮箱:longnanlyw@163.com
网 址:lnly.longnan.gov.cn
(四)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到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1)当面申请。申请人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通过传真、信函方式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陇南市林草局信息公开申请”字样。(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相关部门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在线申请,或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发送电子邮件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事宜。
2.审查。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按照《陇南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试行)》相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的、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3.答复。属于可以公开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经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可将答复的期限最多延长20个工作日,同时告知申请人。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费用。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收费办法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监督机构:陇南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联系电话:0939-8221011
传真号码:0939-8221011
通信地址:陇南市武都区东江市行政中心统办大楼A区2楼
邮政编码:746000
2.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陇南市政府政务公开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939-8888012
传真号码:0939-8888163
办公地址: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行政中心统办大楼A栋216室
邮政编码:7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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