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拟注销登记公告
根据《中共陇南市委办公室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陇办字〔2024〕5号)文件精神,陇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陇南市人民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整体划转至陇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挂陇南市卫生监督所牌子。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我单位拟申请注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市人民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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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