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抓住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个关键,持续推进政策解读、政务服务和公开事项目录优化和完善,管好用好市县政府门户网站、市级部门网站、政务新媒体和政务服务网四个信息公开载体,积极履行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圆满完成了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更加广泛。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始终坚持“公开是常态, 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围绕医疗、教育、住房、重点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涉农补贴等公众普遍需求和重点关切,依托陇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展示领导信息、机构设置、发展规划、陇南要闻、县区动态、部门动态、常务会议、政府文件、政策解读等信息,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共发布政策文件和解读信息130条、人事信息22条、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党组会议信息28条,视频和文图解读重要会议12个,发布新闻发布会信息15条。按时公开市政府办公室部门决算、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信息。编制印发《陇南市人民政府公报》12期,同步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公报栏目发布,集中发布电子公报,供群众下载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更加规范。进一步完善办理规范指引,强化全市政府信息依公开办理工作规范指导,督促各县区、各部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畅通申请渠道。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通过电话沟通、当面协商等方式,指导帮助申请人准确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政府信息,尽可能满足公众知情权。市政府办公室全年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进一步加强。陇南市印发了《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陇政办函〔2023〕66号),进一步加大对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力度,密切联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问题,尤其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民营企业发展等政策文件时要全面解读,不断强化政策阐述,持续创新优化解读形式,全面提高政策解读质量。
(四)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全面落实。陇南市印发了《陇南市政府网站管理制办法》,严审信息发布,坚持分级审核、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文字关;要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建立信息发布台账,做到发布的内容和栏目相符合。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后台检测系统,对发布的文章、附件、表格内容进行全面检测,确保所发布的信息准确无误,全面提升信息内容发布质量。要进一步规范内容的排版,做到版面干净整洁,确保发布内容的严肃性、规范性。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进一步加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容维护与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各栏目内容保障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定期组织开展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检查抽查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发布准确、权威、及时、高效、便民。进一步优化服务功能,提供智能AI政务问答和“搜索即服务”等功能,让企业群众办事咨询更加便捷,政府信息公开建设不断完善。发挥“陇南政务”微博作用,推动构建整体联动、协同发声的全市政务新媒体微矩阵,对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实施全过程管理,持续落实“周预警、月通报、季评比、年考核”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平台健康有序发展。
(六)监督考核保障工作进一步强化。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县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年终考核评价范围,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年底考评工作,科学设置考核指标,通过日常考评、年度测评、双向互评等方式,科学评价全市各单位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通过召开工作会议、专题业务培训、专项调研指导等多种方式,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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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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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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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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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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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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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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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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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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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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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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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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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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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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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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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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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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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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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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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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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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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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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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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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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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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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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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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 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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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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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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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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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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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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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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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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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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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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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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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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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 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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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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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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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 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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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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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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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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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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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 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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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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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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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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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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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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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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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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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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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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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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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主动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强化;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广度与深度还需持续扩展;三是政策文件解读形式还需进一步优化和丰富。
2025年,市政府办公室将坚持问题导向,多向发力、多措并举,一是持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强化“人工+技术”的监管方式,形成多元化监管体系,夯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二是坚持以助推经济发展、服务民生保障、优化营商环境为出发点,加大监测能力,采取“全面督查,逐一督办”的方式,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覆盖面。三是继续加大政策文件解读制度的执行力度,政策文件必须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进一步细化解读工作流程,优化政策解读形式、解读内容,提供多样化、通俗化的解读形式,保证群众政策看得懂、用得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陇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longnan.gov.cn)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陇南市武都区东江统办大楼202,邮编:746000,电话:0939-8212812,邮箱:lnzfxxk@163.com)。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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