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将陇南云帆商贸有限公司等85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公告
陇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将陇南云帆商贸有限公司等85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公告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项及第六条规定,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
经查,截至2025年6月30日24时,陇南云帆商贸有限公司等85户企业(名单见附件)未履行2024年度报告公示义务。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我局决经将上述85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对列异决定有异议的,可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书面申请核实,不服决定的,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陇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名单(共85户)
陇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7日

甘公网安备 621202021000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