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取得“五个必须”经验

文章来源: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2-17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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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过程中,积极探索,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为进一步推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了借鉴。

一、抓好试点必须严把政策要求。农村宅基地是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工作事关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大局,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在深入推进试点工作过程中,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宅基地改革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充分理解“于法有据、符合规定”的要求,综合考虑保障农民户有所居以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因素,不断提升宅基地规范管理水平为目的,既站稳人民立场,又严守政策底线。

二、抓好试点必须周密组织实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艰巨,需要周密组织实施。我县成立了强有力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时间表,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制定了《康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监督工作方案》,把试点列入康县乡村振兴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九项监督重点任务清单,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队督查3次,县纪委纪检组参与巡回督查1次,工作专班巡回督查7次。工作专班对已上报的图斑销号资料进行全面复查审核,重点对剔除类、整治平台已勾选涉及拆除类、超面积标准100%以上图斑等7类788个图斑整治情况逐一核查,确保每个图斑处置符合政策要求。

三、抓好试点必须注重分类施策。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复杂,不同的问题图斑需要采取不同的整治措施。在试点过程中,我县根据不同时期农村宅基地管理政策,紧紧围绕“保障居住、管住乱建、盘活闲置”工作主线,根据问题图斑的实际情况,进行分类施策,采取拟部分拆除部分补办手续、拟保留补办手续、拟剔除等不同的整治方式,既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又有效遏制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例如,我县在整治过程中,对拥有的符合“一户一宅”政策面积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直接补办手续处置645个,通过整体拆除整治2个,因修建康略高速整体征收拆除1个,部分拆除补办手续处置9个,超规定标准面积有偿使用后补办手续处置192个,“一户多宅”拆除后补办手续处置30个,“一户多宅”调剂、分割转让后补办手续处置100个,实施农用地转建设用地落实占补平衡补办手续处置31个。只有注重分类施策,才能确保整治工作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四、抓好试点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是关系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大事要事,也是关系到千家万户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难事。我县在整治工作中,充分考虑农民的实际困难和合理诉求,积极为农民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指导,帮助农民解决实际问题,在严格保护耕地的同时,尽可能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例如,我县130个图斑涉及“一户多宅”,经实地核查,仅拆除30座危旧不能再利用的房屋,其余100座涉及“一户多宅”还有利用价值的房屋,经村级组织与相关农户充分协商,分别采取调剂、分割转让方式解决,农民群众房屋财产得到很好的保护和利用。

五、抓好试点必须谨慎稳妥推进。在整治工作中,做好风险管控,加强对整治工作的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引发的风险问题,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县纪检、政法委、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和图斑整治任务大的乡镇,开展专项整治试点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调查评估,并制定预案,为专项整治试点工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提供有效预防和化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