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11-21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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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陇南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控烟工作,控制和消除烟草烟雾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环境,提升城市文明水平

一、制定《办法》的背景

《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提出明确要求: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为控制和减少吸烟危害,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2023年11月,我市出台《陇南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管理办法》。

二、制定《办法》的依据和过程

制定《办法》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甘肃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有关规定,同时借鉴外地经验、做法。

制定《办法》的过程:市爱卫办自20233月筹划起草,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召开全市爱卫办主任会议进行讨论修订,形成《办法(修稿)》,征求了各县区政府、各县区爱卫会和28个市爱卫会成员单位的意见建议,并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征求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经沟通协商、修改完善,达成一致意见,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印发。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陇南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管理办法17条。

第1-3条阐明了制定出台本《办法》的目的意义、法律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

第4-5条明确了控烟主管部门和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能。

第6条规定了烟草制品经营者的禁止性行为。

7-9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及其管理部门控烟工作职责作了相关规定

第10-11条明确了控烟公共场所和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职责

第12条明确了将控烟工作纳入文明、卫生和健康城镇创建活动,作为评选的重要指标之一。

第13条明确了卫生健康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控制吸烟咨询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设立戒烟门诊,为吸烟者提供戒烟指导和治疗。

第14-16条明确了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的法律依据。

17条规定了本办法具体发布实施时间和有效年限。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