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

    (二)负责粮食、食糖、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三)管理全市粮食和食糖储备,监测市内粮油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市军粮供应管理,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及应急保障供应。

    (四)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规范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粮食和物资仓储工作,监督管理粮食流通、物资储备、加工行业安全生产。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

    (五)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建设布局规划,负责全市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六)负责对管理的地方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七)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贯彻落实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监督执行有关技术规范。

    (八)负责组织对全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及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

    1.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2.改革完善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加强市级储备,完善县级储备,进一步发挥政府储备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商业储备,推动形成市县储备、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为补充的协同发展格局。

    3.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强化动态监控,提高储备防风险能力,增强储备在保障国家安全、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市场方面的作用。

    4.加强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着力加强安全生产,根据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及动用指令,监督储备主体做好收储、轮换,确保全市储备物资收得进、储得好、调得动、用得上。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 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拟订陇南市储备粮棉糖等战略物资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市粮食和储备局负责市级粮食、物资计划管理和收储、轮换,按照市政府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实施。

    2.与市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陇南市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陇南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市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市粮食和储备局根据陇南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陇南市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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