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工作,确保机关高效运转。负责局机关文电收发处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信访接待、信息综合、产业统计、人事财务、调配任免、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后勤接待、财产管理、车辆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
二、负责拟定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部署,起草工作总结,承办党组和局领导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
三、负责各类会议及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负责全局性文件、会议材料、领导讲话、会议纪要和决定、文电的起草、核审、审稿工作;
五、深入调查研究,对体育事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方案;
六、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审定大型设备、器材的购置计划及预算;
七、负责全市体育设施建设,编报建设项目,审定年度计划,组织基地施工;
八、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群众体育科工作职责
一、研究拟定全市群众体育工作发展规划;
二、负责全市群众体育管理,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协调各系统、各部门做好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
三、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指导开展国民体质检测;
四、协调省体育总会,负责各类体育社会团体的资格审查和业务管理工作;
五、组织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培养基层体育骨干;
六、负责组队参加省以上群众性和社会性体育比赛;
七、配合体育局做好甘肃省丝绸长廊体育健身工程,加强市、县、乡、村体育设施建设与管理、维修;
八、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竞技体育科
一、研究拟定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规划,拟定全市业余训练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全市竞技体育的管理工作及运动项目的布局;指导全市训练点的建设及设施的使用;
三、制定全市体育竞赛制度,竞赛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统筹协调省内运动会的参赛工作,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比赛;
五、组织协调全市运动会和体育比赛的各项工作。统筹协调由市承办的全省和国内外重大体育比赛的组织工作;
六、拟定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有关计划、管理办法;负责全市初、中级体育教练员的业余培训工作,管理、协调、指导市、县区业余体校训练工作;组织实施一级运动员、裁判员的申报和二级运动员、裁判员的考核、审批;
七、负责经营性体育竞赛活动的业务审查;
八、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规划发展科
一、负责国家体育总局、省体育局体育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制定全市相关体育法规政策,制定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足球发展规划等工作。
二、负责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政风行风建设及效能风暴工作。
三、负责深化改革、放管服、政务公开、简政放权工作。
四、负责体育宣传、体育系统大数据建设和信息公开,负责体育产业的培育与管理、体育统计等工作。
五、完成市体育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