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 方针政策,拟定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规范性文件草案。统 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 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 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依据国家检疫传 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 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方案,负责卫生应急工作, 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医疗卫生救援, 按要求上报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 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落实甘肃省药品增 补目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追踪评价,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 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测、调查、 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 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 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地方性政策。
(九)拟订并实施全市基层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 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 设。落实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 作,依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统计调查。落实有关卫生行业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十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完善中 医药发展政策措施,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领域的中医 药建设,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协调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和中医药相关产业建设。
(十二)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市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公众健康权益保障工作,维护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和老年人合法权益。
(十四)指导陇南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市卫生健康委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 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陇南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 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 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一 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 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 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 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 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 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